📢 Gate廣場獨家活動: #PUBLIC创作大赛# 正式開啓!
參與 Gate Launchpool 第 297 期 — PublicAI (PUBLIC),並在 Gate廣場發布你的原創內容,即有機會瓜分 4,000 枚 $PUBLIC 獎勵池!
🎨 活動時間
2025年8月18日 10:00 – 2025年8月22日 16:00 (UTC)
📌 參與方式
在 Gate廣場發布與 PublicAI (PUBLIC) 或當前 Launchpool 活動相關的原創內容
內容需不少於 100 字(可爲分析、教程、創意圖文、測評等)
添加話題: #PUBLIC创作大赛#
帖子需附帶 Launchpool 參與截圖(如質押記錄、領取頁面等)
🏆 獎勵設置(總計 4,000 枚 $PUBLIC)
🥇 一等獎(1名):1,500 $PUBLIC
🥈 二等獎(3名):每人 500 $PUBLIC
🥉 三等獎(5名):每人 200 $PUBLIC
📋 評選標準
內容質量(相關性、清晰度、創意性)
互動熱度(點讚、評論)
含有 Launchpool 參與截圖的帖子將優先考慮
📄 注意事項
所有內容須爲原創,嚴禁抄襲或虛假互動
獲獎用戶需完成 Gate廣場實名認證
Gate 保留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
深潮 TechFlow 消息,8 月 21 日,據工人日報報道,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利用虛擬貨幣交易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。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協助轉移,獲刑3年6個月。
2024年8月,劉某在明知何某持有的現金系犯罪所得的情況下,向何某販賣USDT(俗稱U幣),並收取現金20萬元,現已無法查明涉案錢款去向。經查,劉某轉移的20萬元系他人被詐騙錢款。
法院生效裁判認爲,劉某明知是犯罪所得,仍予以協助轉移,其行爲已構成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。法院判決劉某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,並處罰金4萬元,追繳其違法所得。